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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况?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16-08-24 14:52)    点击:271

司法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况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,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予受理的:

1、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;

2、鉴定材料不真实、不完整、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;

3、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;

4、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;

5、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;

对不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,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,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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