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情形的,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8-24 14:54) 点击:277 |
哪些情形的,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? 如果委托的案件是进行重新鉴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: (1)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; (2)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。 这在法律上,是为了避免鉴定专家在参加以前案件的鉴定过程中,避免主观上造成“先入为主”的情况。使鉴定结论客观、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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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的,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? 如果委托的案件是进行重新鉴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: (1)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; (2)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。 这在法律上,是为了避免鉴定专家在参加以前案件的鉴定过程中,避免主观上造成“先入为主”的情况。使鉴定结论客观、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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